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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提速 泰康人寿将逾期理赔支付利息写入合同

来源:泰康人寿自贡中心支公司 作者:师磊 发布日期:2009-10-19 访问次数:2985
  日前,泰康人寿针对新实施的《保险法》再推理赔新举措,让理赔不再难、不再慢。公司郑重承诺:从10月1日起,对属于保险责任且收齐理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超过30日未作出核定的理赔案件,除支付保险金外,将从第31日起,按照超过天数向受益人支付超期利息,并将赔偿受益人利息损失这一承诺写入保险条款。

  理赔慢曾是令许多客户担心和头痛的问题,而逾期理赔承诺赔偿将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该举措明确规定理赔审核时限,可大大缩短客户等待期,改善客户理赔感受,提高理赔效率,特别是充分考虑客户的时间成本,切实维护了客户利益。为让更多客户受益,泰康人寿表示,此项承诺对所有新老保单一视同仁,不管投保年限长短,无论理赔金额大小,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理赔案件,都将按照规定给付超期利息。据悉,利息按照泰康人寿确定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泰康人寿一直致力于成为“业务好、财务好、服务好”的“三好”公司,将“服务”作为立业之本。此次推出的新举措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赞扬和高度好评,同时也体现了泰康人寿在提高理赔服务水平、加快理赔服务时效、改善客户理赔体验方面的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