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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诚信 中国人寿要求全员“诚信我为先”

来源:中国人寿自贡市分公司 作者:赖莉 发布日期:2013-09-22 访问次数:2751
  9月10日,在9.16“诚信合规日”到来之际,中国人寿自贡市分公司召开了“诚信我为先,13新飞跃”诚信大晨会。市公司设主会场、县支公司设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全市个险、银保、团险三个渠道的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在奏唱中国人寿司歌《把爱心送给每一个人》中开始。市公司监察部主管赖莉讲解了《中国人寿信用评估系统评估标准解析》专题,销售人员再次学习了信用评估的评估原理和分级管理的相关内容。

  市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牟健阐释了诚信我为先的核心价值理念:立诚是诚信文化建设的根本宗旨,守信是诚信文化建设的基本准则,感恩是诚信文化建设的精神前提,致成是诚信文化建设的目标愿景。每一位国寿人应以诚信助力个人成长,以诚信助推公司业绩,实现自身品质的不断升华和个人事业的持续成功,实现个人与公司共荣、共赢,共创美好未来。

  贡井支公司营销主管陈淑能被省公司评为2012年度诚信标兵,牟总为她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并号召全体销售人员向她学习,诚信经营,用专业和真诚赢得客户认可。陈淑能用自己亲身经历的五个诚信小故事发表了获奖感言:“只有依靠诚信经营赢得客户的感动,心中才会有这份爱心事业带来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只有依靠诚信经营在寿险这条道路上才能走得长久走得好。”

  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蒋开金应邀到会并讲话。蒋秘书长肯定了中国人寿的信用评估系统工作,就诚信经营讲了三点意见:一、诚信是保险公司和保险销售人员的立足之本,只有诚信经营,才能促进团队不断壮大,业绩持续发展。二、如实告知条款和如实反馈客户信息,是保险销售人员最基本的从业准则,也是诚信的客观体现之一。三、给客户植入正确的保险理念,培养优质的客户和客户群,才能使业务健康持续增长。他对全体销售人员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以“立诚 守信 感恩 致成”的核心价值理念武装团队,打造出自贡国寿诚信销售的金字品牌。二是要坚决把“诚信销售”贯彻于售前、售中、售后,坚决杜绝销售误导、代签名等违规行为。三是希望国寿同仁“诚信我为先”,用实际行动成为自贡保险市场上的诚信标杆,为提升自贡市保险行业形象,提高保险美誉度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中国人寿自贡市分公司总经理肖静波参加诚信大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此次以诚信为主题的“诚信我为先,13新飞跃 ”大晨会,是自贡国寿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向更高层次迈的又一个起点,对推进公司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整个销售团队的诚信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肖总对全体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进一步加强保险诚信教育。二、大力推进诚信寿险“诚信我为先”系列活动。三、严格履行诚信寿险服务承诺。四、增强行业自律,积极维护市场秩序。

  会上,全体销售人员还庄严地进行了诚信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