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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业车险改革明年启动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1-10 访问次数:1708
    明年1月1日起,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更加合理透明。

  驾驶行为良好、无理赔记录的车主续保价格将更低。

  驾驶员车内人员也被纳入“第三者”范围,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强调整车比,零部件价格高的车辆保费将更高。

  保险公司有更多自主定价权,不再有7折限制。

  ……

  四川的车主有福了。备受关注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今年6月1日起率先在黑龙江等六个地区启动试点,明年1月1日起,包括四川在内的12地保监局所辖地区也将纳入试点范围,这意味着商业车险产品不再同质同价、千篇一律,四川保险机构在车险产品制定方面有更多自主权,消费者有更多选择权。通过提升保险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提高车险的覆盖率。

  保险费率与出险频率密切挂钩“低风险”车主续保费用将更低

  促进费率公平

  新的费率计算方式与风险更加匹配。其中,计算公式中的无赔款优待系数,连续三年无报案的车主该系数将享有60%的优惠,而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理赔记录的车主保费将翻倍。因此,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

  拓宽保障范围

  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车损险保险责任中增加了冰雹、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各险种均删除了多项责任免除约定。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和允许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纳入第三者范围,清晰界定车上人员范畴,减少争议。

  明确车损险的三种索赔方式

  既可以向责任对方索赔,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向自己车损险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再将向责任对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同时,简化保险金额确定方式,投保时按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在赔偿时,全损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付。

  扩大消费者选择权

  改革后,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这将极大地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的优质车险品种。

  激活保险公司市场主体意识

  进一步推动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

  据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过去,保险公司使用统一的条款费率开展车险经营活动,在有助于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市场秩序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险公司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意识和潜力。“深化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就是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精神,提升保险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统一的条款费率管理体制下,商业车险市场的竞争主要靠成本推动,靠高佣金、高回扣、低费率抢占市场,将来的市场竞争就是包括公司品牌、销售渠道、风险定价、成本控制、理赔服务、人才培养在内的全方位良性竞争。这种良性竞争可以让具备精准的定价能力、出色的风险遴选能力、高超的成本控制能力和有效的风险防范能力的公司脱颖而出,同时还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提高车险的覆盖率。”该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