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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解除合同声明

来源: 作者:zgia 发布日期:2019-11-28 访问次数:3586
  

  以下人员已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解除《个人业务保险营销员委托合同》,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来我司办理解约手续。若届时还未至本单位办理解约手续的,则视同其已与本单位解除合同。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13-8218681

  联系地址:自贡市丹桂大街英祥大厦四楼新华保险

  姓名:吴旭芳

  保险销售人员从业执业证号:0200055103008000201800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