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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2万元赔款 助小萍渡难关
来源:泰康人寿自贡中心支公司 作者:范莉 发布日期:2009-08-03 访问次数:4091
荣县保华镇13岁女孩小萍在今年春节遭遇父亲病逝、智障哥哥离家出走的打击后,今年5月,母亲又因意外住院并由于病情恶化去世,家里只剩下她和年迈的奶奶。没有生活来源的小萍以后靠什么维生?不幸中的万幸,母亲生前通过荣县保华邮政储蓄所购买过一份泰康人寿的保险,通过该保险,小萍于今年7月29日获得了泰康人寿20960元的理赔款,这笔钱对于贫困的小萍无疑雪中送炭。 母亲去世后,小萍悲痛不已,更不知道自己以后的路该如何走下去。这时,在亲戚的提醒下,小萍在家找到了一张泰康人寿“金满仓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单,保险费为5240元。在亲戚的帮助下,小萍联系上了泰康人寿自贡中心支公司,并提出理赔申请。经核实保险事故属实后,泰康按照保险条款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幸身故,公司将按4倍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受益人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向小萍兑现赔款共计20960元。因小萍尚未成年,要获得保险理赔款必须指定一位合法的监护人,由监护人申请赔偿。了解到小萍的不幸遭遇,泰康理赔人员主动找到当地的村长,经过协调沟通,当地村委会指定其幺叔为合法监护人,20960元理赔款由幺叔代其保管,专用于小萍的学习和生活。为了帮助无助的小女孩尽快领到赔款,渡过生活的难关,理赔人员特事特办亲赴荣县保华镇协助小萍及幺叔完清了理赔手续,并在资料齐备四天内,顺利完成了理赔工作。 7月29日上午9点,泰康人寿将20960元赔款送到荣县,并亲手交到了小萍及小萍幺叔的手中。公司理赔负责人说:保险是对生命的尊重,当意外发生时,一份保险计划留下的是一份爱心,也是一份责任,我们祝愿小萍未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