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动态

加快保险业发展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来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 作者:余波 发布日期:2007-12-12 访问次数:5268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保险业实现新发展和新跨越带来了难得的契机,它明确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以及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保险业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保险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更大的突破和发展。在看到《若干意见》给保险业带来巨大契机的同时,也应看到一些公司在更新发展理念、培育竞争优势、防范化解风险、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亟需以《若干意见》为指导,及时地加以解决,以促进业务又快又好地发展。

  一、着力避免发展理念上的失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坚持科学发展观,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增长方式,走科学发展的道路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一些公司在发展的问题上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把发展单纯地看成是上速度、上规模,忽略展业承保、核保核赔、经营权限和费用支出等经营风险的管控质量,不计成本不计效益盲目地发展。二是一讲效益,就简单放任,减速缩量压规模,忽略了市场获利空间缩小后,利润形成规律对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占有率的迫切需求。三是一谈发展,总是强调客观,强调困难,强调竞争的激烈程度,而较少从主观能动性方面分析问题,因而不能正视问题,也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四是在发展的问题上,存在短期行为,不能立足长远谋发展,抢抓机遇快发展。要解决以上问题,必须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增长方式,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二、着力培育竞争优势,努力打造公司优质服务品牌

  目前,由于我国的保险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不规范,服务水平比较低,存在一些不正当竞争手段,有些地方的竞争甚至达到非理性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财产险公司如何不断培育竞争优势,在财险市场中继续保持和发挥主渠道作用,是一个必须着力解决好的问题。

  ⒈要树立正确的竞争观。现在保险买方市场已经形成。保险主体的增加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主体增加必然要加剧竞争。因此,要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只有竞争,才能够促使企业不断地改善经营,促使企业不断地创新,促使企业不断地走向成功。客户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双方都用最少的成本换回最大的收益;同样,保险公司主体之间也应是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一同实现快速发展的关系。在竞争中要学会尊重别人,要善于学习其它公司的长处,要根据市场的发展、自身的能力来竞争,特别是要严禁内耗,坚决杜绝内部恶性竞争的发生。

  ⒉要不断培育创新优势。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去瓜分和拼抢有限的市场份额和利润,无论采取“差异化”还是“成本领先”战略,企业取得获利性增长的空间都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何才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如何才能启动和保持获利性增长?在目前过度拥挤的产业市场中,硬碰硬的竞争只能令企业陷入血腥的“红海”,即竞争激烈的已知市场空间中,并与对手争抢日益缩减的利润额。流连于红海的竞争之中,将越来越难以创造未来的获利性增长。要赢得明天,企业不能靠与对手竞争,而是要开创“蓝海”,即蕴含庞大需求的新市场空间,以走上增长之路。这种被称为“价值创新”的战略行动能够为企业和买方都创造价值的飞跃,使企业彻底甩脱竞争对手,并将新的需求释放出来。但是科学的竞争战略还需要有创新意识、有创新能力的人员来有效地执行和实现。所以保险业要创新,保险公司要发展就要以科学的竞争策略武装人,提高基层业务人员的认识能力、参与能力与执行力。

  ⒊进一步培育服务品牌优势。随着保险市场的逐步规范,服务将成为最重要的竞争手段之一,服务品牌优势将成为公司发展的决定因素。所以,在竞争中,要把服务放在首位,认真解决好服务产品、服务渠道、理赔服务等问题,以服务扩份额,以服务谋发展,以服务树品牌,以服务促发展。

  三、着力防范风险,把风险防范作为事关公司发展的生命线 。

  《若干意见》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充分重视,常抓不懈,努力防范和化解风险。当前,很多公司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承保风险和理赔风险。

  承保风险主要表现为:放松承保管理,盲目追求规模,承保质量降低,承保标的风险系数大,出险率高;统一法人意识淡薄,擅自越权经营,超权限承保,带来潜在风险;承保技能偏低,承保方式原始陈旧,签单质量差,核保漏洞较多,造成问题保单和后遗症保单;费率水平整体下滑,价格标准背离定价原则,有可能出现较高风险标的以较低费率承保,使经营风险加大。理赔风险主要表现为:理赔管理粗放,勘查定损把关不严,有的赔案定责过宽,定损偏高,对未决赔案管理松懈等,造成超额赔付;赔案审批把关不严,假案、错案时有发生,通融赔付和人情赔款等问题较多;一些理赔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难以正确定损理算,造成公司利润流失;防灾工作重视不够,防灾措施不到位,防灾检查技术老化,方法单一,防灾检查流于形式,导致一些事故发生。因此,需大力实施风险防范工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做到狠抓风险防范不松懈。

  ⒈大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要教育广大干部和员工充分认识防范风险对做大做强、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意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效益第一观念,依法合规经营,最大限度的防范和化解风险。

  ⒉切实把好承保关。加强核保环节的风险管理,实行网上核保和验标核保相结合,成立重大标的风险评估小组,抓好源头防灾。严格遵循条款和费率规章,慎重使用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差别费率模式,实行定制产品的差异化定价。严禁超额投保,有效控制和避免道德风险。严格控制垃圾业务的承保。

  ⒊努力提高理赔质量和管理水平。认真贯彻执行理赔工作规定和实务流程,实行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操作。加强现场查勘工作,按实务规程的要求规范操作。提高定损工作的准确性和科技含量。强化未决赔案管理,全面推广和使用未决赔案管理系统,挤压水份,摸清底数。把好赔案审批关,严防错案、假案和骗赔案的发生。严格控制超额赔付,把赔付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⒋大力强化防灾工作。努力提高防灾检查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工作力度,减少灾害事故发生频率。建立健全防灾规章制度和防灾预案。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及时整改,对风险管理方面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四、着力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确保《若干意见》落实到位。

  无条件地执行上级的方针决策,是公司统一法人制度的根本要求。再好的方针、决策、规章制度、文件精神,只有坚决贯彻执行,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切实收到成效。否则,就会流于形式或成为一纸空文。目前,一些公司对上级的文件精神领会不深,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管控不严已成为影响经营管理的各项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盈利能力不能有效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强化执行的问题也是当前加快发展必须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执行不力主要表现为:对上级下发的文件和指示,态度消极,不能积极学习,深刻领会,而是敷衍了事走过场;对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不是迎难而上,想方设法去完成,而是反复强调困难,强调客观,和上级公司讨价还价,形势变化了仍旧我行我素,任务明确了仍旧等待观望,工作部署了仍旧无动于衷;凡事从本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上级下达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执行,但执行时不善于结合实际,不善于创造性工作,创造性执行,执行效果不理想。

  ⒈强化统一法人意识,提高领导执行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与上级公司保持思想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牢固树立系统上下“一盘棋”的全局观念,从公司战略发展全局出发,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坚决摒弃本位主义思想,坚决反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是要带头执行,带头履行好自身职责,坚决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⒉加强学习,提高员工执行力。要强化终身学习观念。当前保险公司员工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还不能充分适应现代公司管理体制、运作机制以及市场竞争的要求。一些保险公司员工虽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很高的执行热情,但由于业务素质不高,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因此,要在保险行业内大兴学习之风,将学习贯穿于我们经营发展的始终,创建学习型企业。把人才培训作为提高执行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促进员工技能的提高,更好地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⒊强化管控,努力提高执行效果。第一,要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由于组织架构的调整,原来的一些规章制度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求,因此应及时修改、完善、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强化其执行力度。强调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强调责任到人,并且要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规章制度办事,用规章制度管理的机制。第二,要强化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公司应建立督办检查机制,下大力加强对统一法人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各项政策措施及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都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监督主要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令整改。对重点工作加强督导,确保推进落实取得成效。第三,要创造性地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要善于思考,紧密结合本地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和水平,确保上级的文件精神和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