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动态

自贡市保险协会、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力开展新《保险法》培训

来源: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刘硕涓 发布日期:2009-09-21 访问次数:4848
  如何提升新《保险法》学习的成效,如何准确把握新《保险法》的法律适用问题,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新《保险法》学习,成效明显,反响较好。

[center]会场[/center]

  9月17日上午,由市中院、市保协两家单位联合开展的新《保险法》学习培训会在中国人寿自贡市分公司举行,来自自贡四区两县法院的部份法官、市交警支队代表及自贡18家保险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和1家代理公司的班子成员和业务经理120余人参会。市中院副院长黄晓春、四川保监局法制处岳志军处长助理、四川保监局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人康学、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王仲明受邀参会,黄晓春副院长、市保协肖静波会长分别讲话和致辞,副会长张力主持会议。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李曙光及四川保监局法制处处长助理岳志军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授课,讲解新《保险法》。

[center]协会副会长张力主持会议[/center]

  黄晓春副院长及肖静波会长在讲话中皆强调了新《保险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并一致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加强法院、保险交流,促进相互沟通、相互提高,共同构建社会和谐。

[center]协会会长肖静波致辞

市中院副院长黄晓春讲话[/center]

  会上,李庭长以《新〈保险法〉有关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为题,从“我市法院审理涉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情况”、“新《保险法》的修订情况”、“新《保险法》有关问题的思考”等三方面展开独到的讲解,尤其在新法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对与保险业密切相关的“保险利益问题”、“格式条款的告知义务”、“如实告知义务的司法制定”、“争议条款的解释”以及有关标准的掌握等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论述和解答,会后保险业参会人员反响极佳,普遍表示收获良多。岳处长作为四川保监局法制处的领导,站在监管角度对新《保险法》实施后不同的监管要求作了阐述和部署,他从高管人员的考查、保险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理赔难问题、营销人员的规范管理等方面分别提出改进的思路和要求,对保险业的规范经营起到有益的指导作用。

[center]市中院李曙光副庭长授课

四川保监局法制处岳志军处长助理授课[/center]

  自贡电视台、自贡日报、今日晚报等媒体纷纷对此次培训会做了专题报道。

[center]会长肖静波接受媒体采访[/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