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动态

太保产险荣县支公司优质理赔服务获赠锦旗

来源:太平洋产险自贡中心支公司 作者:丁强 发布日期:2012-01-04 访问次数:3373
  “谢谢你们的优质服务,真不知如何感谢你们,今后我们的保险,我朋友的保险都来你们公司办!”荣县板板桥村二组村民郝家清由衷地握着太平洋财产保险荣县支公司经理谢崇军的手说。这是12月中旬,郝家清收到该公司赔款两个月后。

  

  今年5月8日,太平洋产险荣县支公司承保的一车牌号为川C***21号的机动车行驶至荣县鼎新镇时与郝家清驾驶的川CD**54号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郝家清、摩托车上搭乘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当地交警认定太保承保的川C***21号车负事故主要责任。

  

  川C***21号车被保险人于10月24日向该司提起索赔,随同被保险人一起来的还有受害人郝家清一家。理算人员丁强在审核其单证后,对被保险人提供的收条产生了怀疑,并询问受害人收条是否属实,是否完全收到赔偿,一开始受害人回答得很含糊,理算人员注意到受害人在回答问题的时候眼神游离于被保险人之间,似乎是被保险人在授意其这样说。理算人员避开被保险人,单独对受害人解释了有关规定,把其中的利害关系说明后,受害人一开始还强称收到了,理算人员并告知其保险公司会保护其合法利益不受损,希望他能如实回答,保险公司承诺将核定的损失支付给他时,受害人终于承认了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未向其支付任何赔偿的事实。

  

  在核实被保险人伪造收条的事实后,查勘员王海燕向被保险人解释了有关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一开始被保险人很抗拒,但在查勘员和理算人员说明利害关系后,被保险人最终同意书面授权,将该司核定的损失直接支付给受害人郝家清。授权手续完善后,该司迅速理算上报分公司审核,于2011年10月25日将核定的赔款2万余元转帐支付给了受害人。

  

  高效的理赔经历、主动耐心的理赔服务、整个理赔过程的协助与提醒,尽心尽力地维护受害人的权益,深深地感动了受害人郝家清一家。“优质服务,情系客户”,12月9日,郝家清将这面满载感激之情的锦旗送到了荣县支公司客服大厅,以感谢太平洋财产保险荣县支公司的真情、优质、及时的理赔服务。

[center]图为荣县支公司经理谢崇军(左)接受客户赠送锦旗[/center]

  据了解,太平洋产险荣县支公司在理赔工作中认真执行了新保险法的规定,严格审核涉及到三者损失是否收到赔偿的情况,就在近日该司理算人员又识破了一起被保险人伪造收条慌称已赔付三者的案件,在该人员的解释沟通下,将涉及到三者损失的10万元以书面授权的方式支付给了三者方,维护了受害人的权益,也规避了公司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