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动态

市中院、市保协联合召开保险法规讲座及座谈会

来源: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刘硕涓 吴莉 发布日期:2014-05-26 访问次数:3607
  为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提高保险公司对保险法规的理解与适用,交流沟通保险司法案例中反映出的问题, 5月20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在新新嘉园酒店一楼会议室召开了为期一天的保险法规讲座及座谈会。

  讲座由市中院民三庭法官但唐付主讲。市中院民一、二、三庭庭长、法官,四区两县法院分管院长、民庭庭长,各保险公司分管业务总经理及部门经理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晓春、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肖静波、副会长张力、秘书长蒋开金等出席会议。

  讲座中但唐付从商业保险纠纷案件特点及原因、代签字的法律问题、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履行的标准及程度等十四个方面对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做了全面讲解和分析。

  下午的座谈会上,市中院与各保险公司参会人员充分结合上午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培训内容及人身险、财产险实际赔案中遇到的问题展开了交流讨论。对明确告知义务、文字明示的法律适用、车上人员与三者界定、理赔资料证明力、车辆估损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深入探讨。

  市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民三庭庭长钟声荣表示,中院将在会后对交流讨论的问题进行整理研究,统一相关标准,促进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肖静波在会上对市中院各庭庭长、法官长期以来对保险业的支持表示了感谢。他希望今后与中院的交流座谈建立常态化机制,同时对各保险公司提出了4点要求:

  1、各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依法合规经营,坚持诚实守信原则。

  2、各公司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经营理念,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利用保险法规保护自身及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各公司高管要加强自身学习,加强销售人员的合规意识,严禁销售误导和不诚信行为。

  4、加强与两级人民法院的联系和沟通,通过联系和沟通对存在的问题形成共识,促进工作更好的开展。

  市中院副院长黄晓春做重要讲话。她首先对这次保险法规培训及座谈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各保险公司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了感谢。认为此类会议实行例会制常态化每年召开可以增进双方理解、达成共识、求同存异,共同促进工作的开展。

  她对各级法院法官今后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1、各级法院法官要加强对保险业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在提升法律水平的同时,积累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才能更好分析解决法务实际问题。

  2、各级法院法官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和作风,即要客观、公正提取保险当事人的意见,客观、公正地处理保险纠纷案件。

  3、目前市中院对人身损害案件赔付已有统一标准,下一步将通过与保险行业协会对接,与保险公司就已有的标准达成共识。同时根据今天交流讨论的问题,对有必要、有价值的,加强研究、梳理,进一步统一相关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