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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交警、保险三方联手 自贡成立反保险欺诈工作站

来源: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周洁 刘硕涓 发布日期:2014-08-27 访问次数:3232
  随着我市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诈骗也日益猖獗。为防范和打击保险违法犯罪,维护我市保险市场正常秩序,自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局)、交警支队、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于近日联合建立反保险欺诈工作站。

  据悉,反保险欺诈工作站主要受理在自贡市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保险金诈骗、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和保险合同诈骗等类型的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案件。

  “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都属于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非法设立保险公司、非法设立保险中介机构,设立虚假的保险机构网站,假冒保险公司名义设立微博、发送短信开展业务,非法开展商业保险业务、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以及销售境外保险公司保单等则属于非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伪造或变造保险公司单证或印章等材料欺骗消费者,以及利用保险单证、以高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等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同样在我们的打击范围内。”

  据介绍,在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机关以及交警大队在执法中,如果发现犯罪线索,向各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或移送,移送案件的按照规定提供案件移送材料,由公安局刑侦大队进行审查,将其中符合立案条件的进行立案侦查;如发现涉及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违章、违纪行为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处理。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在各部门之间起到一个联络和监管的作用。

  8月末,自贡市保协、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市交警支队三方联合发文《关于建立防范和打击保险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通知》,对如何联手抓好打击和防范保险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