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动态

自贡市保协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来源: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刘硕涓 发布日期:2014-09-12 访问次数:2886
  近日,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根据上级要求和自贡保险市场实际,在之前制定的来信来访办法等系列制度基础上,建立了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机制对保险投诉的受理渠道、受理范围、受理流程、责任人、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的定位和部署,对我市的保险消费者进行了有益的投诉指导。

  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整合诉求表达渠道、规范诉求处理流程,建立职责清晰、运行流畅、管理规范、群众认可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渠道,进而规范、科学、有效地处理保险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倡导全行业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于近日制定了《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机制》规定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为保险投诉受理机构,办公室设兼职人员,负责进行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秘书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对影响较为严重的投诉案件进行指导协调。每周1—3为秘书长接待日,亲自处理各类投诉。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案件转至相应保险公司对口工作人员;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转办案件后立即着手处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回复案件处理进度;如无特殊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回复案件处理结果。收到回复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回复投诉人员。如投诉人员尚有异议,其诉求合理的应再次进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调协商,其诉求不合理的应耐心解释劝导或引导其通过仲裁机构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