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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客户网络投保意外身故 泰康人寿及时理赔30万元

来源:泰康人寿自贡中心支公司 作者:罗斌 发布日期:2016-07-21 访问次数:1816
  近日,泰康人寿自贡中心支公司赔付一起意外死亡赔案30万元,客户年缴费1840元。

  6月29日凌晨,富顺县45岁的寒先生下班回家在楼梯口摔倒滚下楼梯,导致严重颅脑损伤,连夜被120送往富顺县人民医院抢救,却因伤势过重于当日身故。事故发生后,寒先生家属向泰康人寿理赔中心报案。

  经公司调查,寒先生于2014年03月23日通过网络在泰康人寿为自己购买了《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年缴费1840.00元,疾病身故保额20万元,意外身故保额30万元,并指定4岁的独子作为身故受益人。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立即前往富顺县人民医院了解事故情况。据了解,寒先生2013年离异,其子今年4岁,由寒先生抚养。

  7月4日受益人的母亲雷女士向泰康人寿提交理赔申请,因前期调查事故清楚,寒先生意外身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经总公司审核同意正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计30万元。理赔人员随即将理赔结论通知雷女士,雷女士表示了感谢,并称“之前担心,网上购买的保险是否能理赔,没想到这么快!”

  7月14日,寒先生的家属为表达对泰康人寿的感谢,特意驱车前往该公司创说会的活动现场,向现场嘉宾亲身讲述保险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