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动态
自贡保险业上半年代收车船税1182.86万
来源: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刘硕涓 发布日期:2008-08-04 访问次数:3319
今年上半年,自贡9家财产保险公司代收机动车车船税1182.86万元,收缴率达99.92%。 去年元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负责代收代缴车船税。为了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随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通知称,2007年7月1日起,国内保险机构可代收代缴车船税。去年7月开始,自贡市9家财产保险机构在市地税局的统一组织下代收机动车车船税,各保险公司积极调整工作部署,克服客户的不理解不合作、增加岗位和工作人员等种种难题,认真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去年7——12月车船代收代缴率达99.8%。今年1-6月,自贡各财产保险机构已代收代缴车船税1182.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