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Industry News
奥运保险开启中国体育安全之路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朱轶 发布日期:2008-08-06 访问次数:7005
如果不是北京举办奥运会,如果不是国际奥委会要求赛事主办方必须通过保险方式规避风险。那么,中国体育的安全之路依然漫长。让我们从奥运保险这张网络中去寻找安全的概念。 引入风险管理 相关条例签署保密协议 对于北京奥运会的保险保障工作,北京奥组委财务部财务风险管理处处长周旺成或许最有发言权。此前在国家体育总局工作的他也是因为奥运会开始慢慢熟悉了体育保险这个领域。 “奥运会引入保险机制,是国际奥委会的要求,赛事主办方必须通过保险方式规避风险。更早些年前,中国承办的国际性赛事,由政府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一个进步。” 其实7年前,北京奥组委已经开始由总体策划部负责风险管理事项,并将风险管理的职责分解落实到各个具体部门,其中,奥运保险的主管部门就在财务部。因为奥组委签署的上千份合同中,皆必须含有保险保障内容。 参照国际惯例,北京奥组委聘请了达信保险经纪公司和中体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保险顾问,并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险产品,后者成为北京2008奥运会的保险合作伙伴。 在各方的努力下,总体保险计划于2006年年底拟定。据中体保险经纪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奥运保险业务主要包括:奥运期间涉及广播电视转播的商业保险、社会责任保险、财产保险以及运动员和观众的医疗保险。 “更细致的保险方案、保额等等属于商业机密,我们也已经与奥组委签署了保密协议,但可以这样说,在这份保单中,奥运期间几乎所有风险都可以得到有效的规避,其中包括各个方面,连观众都会得到相应的保障。”中体保险的负责人透露。 桑兰带来的启示 田径队员共得亿元保险 同样是7年前的一件事,令周旺成和他的同事有了更多的责任感。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体操运动员桑兰在比赛中意外受伤,最后赛事组委会为她支付了1000万美元。 这令周旺成和参与北京奥运会保险工作的所有人不得不思索。奥运会有这么多运动员和体育明星,他们的手、腿又如何界定投保呢? 运动员在赛事期间的运动意外事故,是历届奥运会组织者所重点关注的。周旺成介绍,按照国际奥委会的规则,原则上,要求参赛运动员前往中国参加北京2008奥运会之前,在本国、本地区投保合理的个人健康保险。中国政府和北京奥组委承诺为所有运动员、随队外籍官员、裁判、国际奥组委官员等提供免费医疗保障。对于可能出现的运动员伤残、死亡等极端案例,北京奥组委将考虑通过保险机制实现财务转移,必要时并不排除财政机制。“我们会充分考虑国内国际的种种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以相对合理的标准确定,不会太高也不会太低。” 对于刘翔和姚明这样的体育巨星,北京奥组委也有着相对灵活的保险机制,“其实,刘翔之前就得到了一份1亿元的中国平安(601318,股吧)的保单,中国田径队的队员们也沾了刘翔的光,队中的100名运动员一共得到1亿元保险。这对这些运动员而言,都是一个积极的消息。” 不过,在周旺成看来,北京奥运会的保险保障能够力求做到全面,不过群众保险意识依然是他担忧的,他期待通过2008奥运会也能提升中国民众的保险意识。”毕竟,此前中国大多数运动员只是由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统一购买的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 保险不总是最佳方案 投赛事取消险不划算 对于周旺成和他的同事而言,北京奥运会保险保障的完善和运作的过程也是他们学习的过程。比如,如何控制赛事取消的风险。 赛事经营损失风险是指由于意外事故造成部分或全部赛事推迟、中断、延迟或取消的风险,一般来讲,这是奥运会经营者最大的风险。周介绍,最初,北京奥组委曾经考虑过通过保险手段转移这部分风险,前后历时近两年,对奥运会期间的天气、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等可能导致赛事取消的风险作了整体评估后,决定不以保险方式来转移这部分风险:“保险是分散风险的一种解决方案,但并不是唯一解决方案,根据对中国近10年来天气情况的分析,出现天气异常,导致比赛不能进行的概率很低,绝对属于小概率事件,所以奥组委可以考虑自留这部分风险。既然是商业手段,就要考虑风险的概率和投保成本的核算。” 周旺成表示,虽然赛事取消的概率很低,一旦发生,北京奥组委会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公众:“对于已购票的观众,退票。”在周旺成看来,举行奥运会这样的大型赛事和活动必须考虑全面,“如何让保费真正能够确保万无一失,其实需要考虑分析很多问题,这样才能够有保确保。” 相关链接 1972年引入保障体系 从1972年的慕尼黑奥运会开始,组委会就已经引入了保险机制。随后,保险业大举进入奥运会。此后的每届奥运会筹备阶段就开始了奥运风险的规避和转移,至赛事结束表现为保险介入的全过程性。 历届奥运会都有两个专业机构为奥运会组委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一个是奥运会风险专家控制与管理委员会,另一个就是奥运会保险经纪公司,由专业保险中介公司为奥运会组委会提供专门的保险方案,又被称为《奥林匹克大家庭计划》。 美国运动员多重“保”护 在美国,职业运动员要拿出工资的3%-4%购买保险,这其中也有球队直接为球员购买保险的情况。 此外,为了方便运动员,可选择的个性化保险产品也很多。各个保险公司根据不同运动项目推出不同的保险产品。以足球为例,球员一年投保双腿1万美元最高可获得100万美元的赔付,而对于拳击选手来说,为双腿投保一年只需40多美元,同样可以获得100万美元的赔付,毕竟足球运动员的双腿远比拳击选手的双腿受伤的可能性要高。 国内主要的运动员保险 1998年,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保险部和中国太平洋(601099,股吧)保险公司的医疗专家合作,制定出了《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定义细则》、《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试行办法》。 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推出了“内部互助保险”,经2002年,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下一新闻:人保财险成为奥运保险的最大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