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动态

自贡保险公司代收机动车车船税工作开展顺利

来源: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刘硕涓 发布日期:2013-02-19 访问次数:2981
  2012年,自贡11家财产保险公司代收机动车车船税3140.25万元,收缴率达100%。据统计,自2007年自贡市地方税务局开展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工作以来,此项工作得以提升,自贡保险业已实现连续6年车船税代收代缴率达100%,累计代收代缴车船税1.17亿元。

  2007年元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负责代收代缴车船税。2007年7月1日起,自贡市9家财产保险机构在市地税局的统一组织下代收机动车车船税,截至去年底我市的财产保险公司已升至12家(其中1家去年尚未产生车船税代收)。各保险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调整工作部署,耐心向客户宣传解释,认真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去年全年共为171736辆机动车办理了车船税代收代缴,金额达3140.25万元。良好的效率和优质的服务获得税务机关和广大车主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