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动态
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作用 促进行业发展
来源:自贡市保险协会 作者:刘兴明 发布日期:2007-12-12 访问次数:5936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楷社会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国家“十一五”规划也对新时期行业协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功能。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今年五月十三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更加明确了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性和政策措施。要求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推进政事分开,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供服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这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行业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非常重视,提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保险保障需求的增长和保险主体的增加,市场竟争日趋激烈,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行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提高对行业协会地位作用的认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若干意见》的规定,社会各类组织的作用就是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其地位是相对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第三部门。他的公益性、互益性、志愿性和非营利性,能够在调节监管职能部门和市场功能缺失上发挥重要作用。就保险行业协会而言,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机构自愿组成的保险行业自律组织。他按照市场化、规范化原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有利于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行业利益和市场秩序、有利于协会自身发展为目标,积极进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力求成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监督体系,保险同业间交流合作的平台,保险经营者与政府沟通的桥梁纽带,加强宣传、连接社会的窗口。这就非常清楚地将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目标和作用预以了明确。 二、分发挥协会职能、努力做好服务。 为了实现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目标,起到协会应有的作用,其工作应通过“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等主要职能来体现。 自律方面 1.督促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以防范风险、促进可持续性发展为目标,组织签订自律公约,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会员依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组织制定行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业发展情况,组织制定保险行业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服务标准和行规行约,制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并督促会员共同遵守。 3.积极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保险业诚信制度、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大力培育行业诚信文化,加强诚信检查和监督,强化失信惩戒机制,解决误导和理赔中的问题。对营销人员的信用进行考核评定。 4.进行自律惩戒。对于违反协会章程、自律公约和管理制度、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等致使行业利益和形象受损的会员,按本章程或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实施警告、批评、扣罚违约金、开除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或建议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维权方面 1.参与决策论证。代表保险行业参与有关保险业改革发展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决策论证,提出保险业有关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为新时期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2.反映行业呼声。开展调查研究,对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和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3.维护行业利益。加强与监管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联络沟通,争取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 4.维护会员利益。当会员的合法权益受损时,代表会员与有关方面协调沟通,促使其纠正对会员的不当管理、处罚与侵权行为。 5.接受和办理监管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委托办理的事项。 协调方面 1.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保险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调处矛盾,加深理解,创造健康和谐的内部环境。 2.协调保险业与有关行业经营者及社会组织的关系,减少摩擦,增进合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协调会员与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关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投诉问题。 4.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行业内部争议和以保险合同纠纷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处理机制,公正、科学、合理、高效地解决各种矛盾争端。 交流方面 1.组织会员间的业务、技术和经验交流,促进资源共享,为会员推进自主创新、提升服务水平提供服务。 2.组织会员与同业及其他行业的交流、研讨与合作,沟通情况,收集信息,引进技术,推广经验,增强保险业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 3.组织行业协会之间的工作交流,总结工作经验,探讨解决协会建设的重大问题。 4.建立会员间信息通联工作机制。通过创办信息简报、开办网站等形式,统计保险业务信息,反映业内动态,定期向会员和社会发布。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行业数据库,实现资料信息共享。 宣传方面 1.整合宣传资源,制定宣传规划,组织开展行业性的宣传和咨询活动。 2.大力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宣传保险法律法规,强化保险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3.表彰优秀从业人员,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树立保险业的良好形象。 4.开辟对外宣传窗口,适时进行舆论引导;关注保险业热点、焦点问题,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制止针对保险业的恶意炒作。 三、提高决策效率,增强执行能力。 要实现工作目标,必须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能力。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我们各机构的关系,按照保监会《指导意见》的规定,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机构自愿组成的保险行业自律性组织。根据授权,由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归口管理,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决策机构为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执行机构为专业委员会,日常办事协调机构为秘书处。这些组织机构的职权职责在协会章程中都有明确。也就是说,协会是每个会员单位的协会,不是少数公司的协会。有问题大家应该协商沟通,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做好监管部门不便说,公司想办又办不到的事。 二是要开好几个会。一是会员代表大会;二是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三是总经理联系会;四是专业委员会。要开好这几个会,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是代表、理事、常务理事总经理或委员的才能参会,代表、理事、常务理事总经理或委员确属因事不能到会,应委托全权代表参会。 三是认真审议相关决议,按规定形成的决议决定,必须坚决执行,被执行单位应顾全大局积极配合。 四是要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专业委员会成员,每天跟市场、跟客户、跟条款打交道,他们了解业务和市场,协商解决问题更切合实际。 四、依法、依规,依章办会,实行规范管理。 保险行业协会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管理,按照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按照理事会制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民政局、保监局备案的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行业协会所作出的决定决议,不得超出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否则行业协会就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