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动态
我市7月1日起全面实施车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
来源: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刘硕涓 发布日期:2014-08-08 访问次数:4780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赔款支付,充分保障被保险人知情权,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我市自7月1日开始与四川全省同步对新增立案的车险赔案实行全额转账制度。 据了解,7月1日开始,我市的13家财产保险公司将车险赔款全额通过银行汇兑、网上银行付款、银行转账支票付款等方式直接支付被保险人或责任保险第三者的同名银行账户,各类赔款均不得采用现金方式支付或支付代理方。被保险人可以委托修理厂及4S店等第三方办理索赔资料的提交等相关手续,但赔款支付对象必须为被保险人本人。如被保险人委托第三方代为领取保险赔款,则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后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